各县、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事业单位,各人民团体,中央、省在银有关单位:
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《白银市水土保持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(白机编字〔2016〕31号)通知要求,白银市水土保持工作站(白银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)予以撤销,成立白银市水土保持局。即日起“白银市水土保持工作站”印章予以废除,“白银市水土保持局”印章予以启用。
附件:印模
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7年1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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